求才薪資未達4萬元需揭露 立委籲提高薪資額度 2025/11/20 News 求才薪資未達4萬元需揭露 立委籲提高薪資額度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11月17日報導】現行規定,設立職缺如每月經常性薪資未超過4萬元時,須依據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條第2項第6款規定揭示薪資範圍,違反規定者,可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;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7日審查《勞工保險條例》與《就業服務法》部分條文,立委王正旭建議,提高薪資額度,以最低工資的倍數作為招募員工薪資透明的界線。王正旭提出,就服法第五條有關經常性薪資4萬元以下於徵才面試時應揭露薪資額度或範圍的規定,當年在2018年修法通過時,基本